Nguyen Thi Lan 於2004年6月來台灣擔任家庭看護工。她的先生突然罹患重症,因此她需要離開她的先生和小孩在外工作,賺錢治療她的先生。
Lan在台灣的雇主張先生,因中風而失去部分的行動能力。她早上五點就必須起床,以照顧張先生的需要。接著她要從事煮飯、清潔等其他工作。
Lan一天的工作,通常在8點鐘張先生上床睡覺後,才能結束。週末白天時,Lan則必須在張太太的餐廳幫忙。
張家的成員有張先生夫婦和他們的兩個小孩,但實際上只有最年輕的兒子與張先生同住。張太太則和她十多歲的女兒住在其他地方。
在Lan工作了數週之後,張先生會趁著他要求Lan按摩之際,藉機撫摸她。他也命令Lan在他洗澡時,按摩他的私處。當Lan不順從他的要求時,他便會毆打她。
他經常把整鍋的菜丟在Lan的身上,或是命令她在同一時間內烹煮出十道不同的菜餚來。 在遭受性侵害不久後,Lan很快地便與她的仲介連絡。可是仲介卻透過翻譯要求她要忍耐。
張先生對Lan的性侵害越來越嚴重,最後他強暴了她。Lan再一次向她的仲介求助,不過仲介卻無視於她更換雇主的要求。到了8月,Lan越來越感到絕望。
張先生對Lan在言語上的、生理上的虐待,以及性侵害也越來越嚴重。他不斷地威脅Lan要遣返她回越南。Lan也因而感到沮喪和焦慮。
當初Lan借了超過美金壹仟元的借貸來台灣,她的遣返,將會摧毀她整個家庭並加速她先生的疾病。 2004年9月初時,Lan透過另一個看護工得知阮文雄神父(Reverend Peter Nguyen Van Hung)並打電話向其求助。
在聽完Lan的遭遇後,阮神父要她立刻搭計程車到我們的辦公室(越南外勞與配偶辦公室)來。她到辦公室的時候哭的非常的悲傷,只有一件單薄的衣服覆蓋在她的背上。
阮神父將Lan安置在教堂的收容中心,其他的義工則帶她到醫院以及警察局報案。義工們也籌款支付Lan在越南的債務,以及他先生的醫藥費用。
阮神父也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找來協助Lan和她雇主之間民事官司的律師。辦公室也很成功地要求勞委會將Lan的工作許可由看護工轉為工廠工。
歷經了十個月後,Lan現在在工廠裡工作,她的刑事與民事案件仍在處理中。 Lan的悲慘遭遇,正是在台灣工作的護工的寫照。基本工作權的缺乏,像是工時、工作和居住情況,保護勞工免於受虐等,是很重要且需要被改變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