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亮秀出了他的手機照片,一隻遭到機器捲入,表皮已經沒了皮膚的的鮮紅手掌出現在畫面上,隱約可以見到被血肉包裹的骨頭,我盯著照片,忍不住皺起眉頭,倒不是覺得噁心,而是不敢想像當時阿亮所受到的痛楚究竟有多深。
每每和阿亮討論受傷復原狀況,他總是無奈一笑,用不太流利的中文告訴我,「醜醜的,不好看。」我不曉得該怎麼安慰他,只能拍拍阿亮肩膀,告訴他,會好的。
承辦阿亮的案件時,發現到他的原雇主(塑膠公司)有好幾件工殤前科,受害的幾乎都是外籍移工,已經有好幾位廠內同事因職業災害無法工作,被迫返回家鄉。然而該名雇主似乎已習慣了為所欲為,勞檢處派了人員過去,明白指出需要汰換陳舊設備、加裝防護裝置,但是雇主卻充當耳邊風,仍未將工作場所改善,繼續肆無忌憚的壓榨他的員工,把員工的生命安全當成玩笑。
面對囂張跋扈的雇主,我們雖已提出了法律告訴,但卻無法有效遏止職災發生。根據勞工保險局統計,2016年製造業因為職災而導致傷病、失能或死亡的勞工總共有10,134人,面對高風險的工作環境,勞工要怎麼安心將自己投入在工作中呢?雇主始終要求勞工要「做好做滿」,卻又視員工生命如草芥,難道外籍移工是免洗筷,用一次就可丟掉嗎?的確,我們社會需要改進的地方實在太多。
像阿亮這樣,因工受傷的案例每天都在發生,他們語言不通、人生地不熟,如果不曉得可以向NGO團體求助,往往就會被雇主或仲介以極少的金錢打發回母國,從此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若是移工對雇主提起法律告訴,甚至會有人覺得移工是否太過貪心,我便真實遇見勞工局人員對著我的案主大聲質疑,責備他不該先行提出告訴,「因為雇主有誠意想要在協調會上和解。」但是,倘若不用法律保障移工的賠償權益,誰能保證雇主不會事後反悔呢?勞工局能保證嗎?我想是不行的吧。
年紀僅僅28歲的阿亮,以前在越南老家是開貨車的,他告訴我,回越南之後他還要繼續開車。我說不出安慰他的任何一句話,只能看著他的眼睛,告訴阿亮:「我相信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