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媒體報導勞動部改變「仲介得向移工收取期滿轉聘之買工費、仲介收費政策改回去」部分,勞動部鄭重澄清本次會議並無預設立場,會上意見分歧,並無做成共識,更無媒體報導勞動部改變禁止仲介公司任意收費政策之情形。
勞動部說明,廢除移工出國1日規定後,移工在臺工作3年期滿辦理轉換新雇主相關作業衍生之買工費,現行規定仲介公司不得向移工收取。惟勞動部屢接獲立法院轉仲介業者陳情相關作業費用之合理性,又監察院調查意見亦請勞動部針對目前仲介收取服務費是否包含轉換雇主費用部分通盤檢討,為廣泛收集各界意見,勞動部於今日邀集仲介公會、移工權益團體、雇主團體與來源國駐臺代表處出席,以了解各界聲音。
勞動部鄭重澄清,本次會議主要聽取各界意見,勞動部並無預設立場,今日會議各界代表充分表達說明,不同團體意見分歧難以形成共識,會中並未做成同意收費之結論,更無改變禁止仲介任意收費之政策立場,特此澄清。